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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随县禁鞭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hanyi2016
    2019-12-10 19:35:59    来源:互联网   转载

     禁鞭通知:

       根据县政府“禁鞭”会议及文件要求,现简要通知如下:

    1. 时间: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,随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、爆竹和孔明灯等易燃物,包括任何节假日、办理丧事期间,长期执行禁鞭政策。

    2. 禁鞭范围:县城区东和北以新316国道为界,南起随县与曾都区交界线,西南以炎帝大道为界,西北至厉山镇与尚市镇交界线(含富足、勤劳社区全域)。鼓励以上区域以外的周边村庄自觉禁鞭。

    3. 人员对象: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要求带头执行,违规要执行问责制度。

    4. 违规燃放处罚规定:

    (1)单位违规燃放,处1万元罚款,不听劝阻燃放的,罚处3万元,对单位负责人罚处2000元。

    (2)个人违规燃放,罚处1000元,不听劝阻燃放的罚处2000元。

    (3)在宾馆、饭店等公共场所违规燃放,除对燃放人进行罚处外,对场所负责人罚处2000元。

    (4)拒不停止燃放、拒接缴交烟花炮竹、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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